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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暂停石化产品法检加倍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6  作者:网络转载  浏览次数:756
        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就法检升级一事向工信部等7部门上书2个月后,国家关于石化产品进出口法检的政策有所松动。7月2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有效期3年。
  
  《通知》指出,为减轻企业负担,今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实施品质检验、重量鉴定、包装使用鉴定以及对装载上述货物的运输工具装运条件进行鉴定时,收取的检验、鉴定等各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再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第12条关于“按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加一倍收费”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石化产品的进出口检验费用由货值的千分之三降为千分之一点五,虽然还是比商检费用高,但已经大大降低了我们的进出口成本。”石化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昉告诉记者,我国石化进出口贸易以进口为主,检验费用的降低有助于满足企业需求。
  
  据了解,自今年2月1日起,根据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很多大宗石化产品进出口检验监管开始由普通商检升级为法检,检验费用由商检的几乎忽略不计变为货值的千分之三,同时出口周期延长,这对行业进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石化联合会于4月24日向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7部门提交报告,建议在当前全国及石化行业进出口形势严峻且未见好转的大背景下,2012年暂不执行对大宗石化产品的法检监管。
  
  “虽然政策的回应并没有实现联合会报告的全部诉求,但在这么短时间内作出调整,对行业已经是重大利好了。”祝昉说,从国际上来看,加大对化工产品的监管是大势所趋,我们国家的法检目录调整也是出于这个目的。国家做出了暂停加倍收费的决定,是为了缓解行业发展当前面临的困难。
  
  根据石化联合会公布的数据,5月份行业进出口结束了此前数月连降的局面。业界认为,现在法检政策出现松动再添利好,将推动外贸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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