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 正文

郑州超期“螺丝瓶”仍在使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3  作者:大河报  浏览次数:811
记者在郑州经一路常寨内走访发现,不少五金店、日用品店门前都摆着一排液化气罐。在其中一家五金店门前,记者看到摆放着两大两小4个液化气罐,其中有两个是螺丝瓶。
  “我把自家的螺丝瓶带来,你这儿能充气吗?”

  “不能在这儿充,查得很厉害,我们充气的地方离这儿不远,你把罐带过来,下午就可以来取了。”店主说。
  记者先后走访了常寨、东韩寨、押寨、枣庄、小铺5个城中村。发现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兼营液化气换气的商家普遍存在,总数超过20家,当问及可以给螺丝瓶充气吗?得到的答复都是“可以”。
  采访当中,记者发现,一些正规的液化气换气点也在使用这种国家禁止使用的“螺丝瓶”。在小铺村内一家正规的液化气换气点,门口处摆的一堆液化气罐中,记者发现两个约14.5公斤的螺丝瓶。
  “螺丝瓶能充气吗?”
  “能!”店主说。不过店主随后解释说,国家已经规定螺丝瓶要强制报废,“只要瓶子别太旧了就行”。
  “规定不让用了,为啥你们还用?”记者问。
  “如果充气的地方有检查的就麻烦点,如果检查的人走了就可以充气。”店主说,想省心的话,可以加100元换一个焊接瓶,安全方面比较有保证。
  说法
  由正规换气站逐步回收螺丝瓶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王伟表示,目前,郑州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充装站有12个、充装点200多家。由于要进行液化气充装,充装站的软、硬件设施要求都很高,但充装点因条件所限,只允许进行代客换气,也就是将市民的空罐送到充装站充气。
  对于市场上的螺丝瓶,王伟表示,上世纪90年代,“螺丝瓶”被发现有设计缺陷,随后被禁止生产。最后一批螺丝瓶的生产日期是1996年,按照使用年限15年的标准,今年已经到了使用年限,需全部强制报废。“今年8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下发文件,今年9月30日前,所有螺丝瓶全部禁止使用。”王伟说,螺丝瓶本来就有设计缺陷,如果再超期使用,钢瓶护罩对瓶体保护不好,瓶内腐蚀到了一定程度,瓶口容易漏气,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市场上目前还存在大量的螺丝瓶,有些市民想不通,觉得旧瓶还能用,不愿花钱换新瓶,我们已经通知正规的换气站为市民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不允许再为螺丝瓶换气,最近燃气处正在进行全面检查。”王伟说,市民可以带着老瓶到正规换气站,由工作人员进行回收,价格一般在30元至40元,随后,这些螺丝瓶会送往质监局指定的燃气设备监测站进行统一报废处理。
  “广大市民若发现有违规使用者可积极举报。我们一旦发现仍承接螺丝瓶充气业务的,将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说,举报热线是67182062(燃气管理处)。
  非法换气点爆炸,螺丝瓶藏身屋内
  12月3日,大学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附近的金海农贸市场内,一非法液化气换气点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地点是一间平房,面积十多平方米,屋内摆满了大小不一的液化气罐。玻璃窗全部粉碎,屋顶被炸出一个大洞,石棉瓦顶棚的碎片散落一地。一个煤气灶被炸得变形,灶体被烧黑。
  目击者张先生说,当日上午9时许,忽然听到屋内“嘭”的一声巨响,玻璃窗的碎片应声飞溅而出,接着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一个男的从屋里跑出来,衣服都还没穿好,男子说自己当时正在睡觉,盖着厚被子,没受伤。”另一位目击者吕先生说,发生爆炸后,一名过路女子被碎玻璃割伤。
  现场,一位民警说,事发房屋是一个非法经营的液化气换气点,而屋中有不少液化气罐,是国家今年10月1日起要求强制报废的“螺丝瓶”气罐。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