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 正文

泗阳天然气售价调整 居民用气2.6元/立方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7  作者:宿迁日报  浏览次数:844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泗阳县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1]340号)文件精神, 泗阳县发改局对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新调整价格为:居民用气2.60元/立方米,是指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学校内部学生食堂、宿舍、浴室等生活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的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生活用气参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工商业用气3.40元/立方米,允许上、下浮动5%,指工矿企业、商业及具有企业性质的服务业等单位用气;车用天然气3.90元/立方米,指出租汽车及其他汽车用气。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