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应加快《城市燃气法》的立法速度
8月2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燃气企业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梁仰椿处长提出,要尽快建立一套明晰的适应市场化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法》,在反垄断的前提下遏止无序竞争并规范市场,以切实保护位于终端的市民客户的利益。
近年来,随着天然气市场的井喷,位于采气环节的上游企业盯上了下游市场这块利润,一些大型国有天然气垄断企业利用国家赋予的资源优势和长期形成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以资源换市场”的战略将业务延伸到了下游的燃气供应环节,甚至与一些地方政府签订排他性专营协议,以达到垄断下游市场的目的。这不仅对下游既有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燃气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挤压,且对城市燃气市场多年形成的多元化竞争格局造成了颠覆性的破坏。上游企业这种“上下游通吃”的做法不仅引起整个下游行业的公愤,而且也带来了下游行业的极大风险。
与会的下游企业认为,城市燃气市场的国进民退是一种逆市场化行为。在他们看来,由于上游企业在关乎民生的城市燃气核心业务即服务、安全、抢修等方面并不具有优势,其进入下游不一定能提升城市燃气业务的营运水平,还有可能会对用气安全构成威胁。珠海把中石油的昆仑燃气撵出去就是个例子。
为此,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主办,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协办的本次论坛首次把风险管理列为了该行业的紧迫议题。该协会理事长王天锡指出,本行业在有序、健康、安全运行了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全行业却在供气安全和安全供气以及市场运行中愈来愈多地遇到诸如“气荒”、“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事故赔偿”、“宏观调控后的企业运作资金困难”等等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都需要对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反垄断等诸多方面重新确立新的规则,因此需要加快立法。
为了探讨中国燃气市场的未来路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联合业内专家专题研究并推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城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课题报告。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梁仰椿博士说,目前我国适用于城市燃气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这种状况与天然气市场的迅速发展极不适应,在部分领域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例如在城市燃气输配领域,存在上游供气企业在已规划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的区域内重复建设燃气配供管道,造成供气的无序竞争现象。这种现象不仅造成了城市公共资源的浪费,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上游企业在与城市燃气企业交易中经常采取强势行为单方面确定结构气量和气价,由于双方在产业链上的地位不平等,城市燃气企业没有议价能力,往往承担了巨大的购气成本,这不仅给燃气企业造成巨大的风险,也使得不少城市气价因此居高不下。
梁博士认为,加强立法,从制度上对市政公用行业的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不仅可以引导行业的良性发展,也能进一步规范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和管理。他同时强调,在促进天然气行业的竞争方面,除了要有行业的政策、法规支持外,还需要国家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与会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所长盛洪也认为,近几年国内管道燃气产业市场化改革陷入了低谷,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把市场化和引入民营资本仅看作是一种融资手段,同时又缺少约束行政部门违约的法律制度,使得垄断势力破坏了公平竞争规则。他建议国家不仅要建立天然气产业的法律框架,还应该将现有的反垄断法用于约束垄断集团,维持市场的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