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此行为违法将依法处理
燃气公司:年年亏损实在挺不住了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尉迟国利)从每立方米18元燃气费上调至20元,没有经过物价局的批准便进行了收费,承德一家民营燃气公司擅自涨价引起了居民们的强烈不满。承德市双桥富丽花园小区的居民们对此认为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燃气公司却称其年年亏损,上调价格是不得已而为之。
据富丽花园的居民介绍,该小区共有10栋楼约有450户居民,他们使用的是承德市宏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记者注)的气。原本双方相安无事,然而从2010年开始,该公司便在小区单元门上贴出涨价通知,从2010年1月9日起,燃气每立方米从14元涨到了16元。后来经居民查询得知,承德市物价局从2010年10月1日才批准其涨价,每立方米从14元涨到16.5元,尽管多收了近10个月的费用,但宏源公司至今没有退费给居民,其理由是公司一直亏损。
2011年3月1日,承德市物价局又批准其从每立方米16.5元涨到18元,然而仅过去了两个月,宏源公司便于今年5月初,在小区贴出涨价通知,从5月8日起每立方米从18元涨至20元。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得知物价部门并没有批准其收取每立方米20元后,便向其交纳每立方米18元,但宏源的收费员却拒绝收取,并长如果不交将被断气。面对宏源公司擅自涨价的问题,居民称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他们向物价部门反映此事,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8月16日,记者见到了宏源燃气公司马总经理。据其介绍,宏源公司成立于2008年,属民营企业。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尤其近年来,石油价格上涨让企业吃不消,如果不涨价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无奈之下,公司做出了上调燃气价格的决定。对方称,上调至每立方米20元的确没有得到物价局批准,但她们曾向物价局递交申请,请求涨价,但物价部门一直没有批复。
记者从承德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已向宏源公司下达了告诫通知书,但宏源公司拒不签字。该局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宏源公司在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收取费用成为事实,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宏源公司的行为显然属违法行为,他们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