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6月21日由南京市政府发布,治理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方案》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该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各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必须全部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确保安全、稳定有序、按期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类别、分区域组织推进。
该市将在完成储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试点示范、宣传发动的基础上,10月底全面完成油气治理改造工作,12月底全面完成油气污染治理改造的验收工作,发放油气污染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污染治理经费以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制定了财政奖励补助方案,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对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并且验收合格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