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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 完善大气污染减排体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27  作者:张黎 王小明  浏览次数:889
 北京市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北京市蓝天数要达到全年天数的80%;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并(a)芘、氟化物和铅等6项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

  北京市提出,一要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和验收建设项目。二要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下,天然气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20%。三要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四要限制高污染行业发展,调整搬迁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行业和企业,全市炼油规模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水泥生产规模控制在700万吨以内。五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清洁生产。

  根据计划,北京市将推动高污染企业和落后工艺的退出,搬迁一批重污染企业,退出五环路以内的混凝土搅拌站。通过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对建材行业粉尘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实施专项治理。

  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北京市提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中心城区公交出行比例达到50%。提高新车排放标准,争取在2012年对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执行国Ⅴ标准。2015年底前力争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继续扩大对“黄标车”的限行范围,逐步对其他相对高排放的车辆采取限行措施。

  同时,北京市鼓励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行业率先使用新能源车,计划2012年形成超过5000辆的新能源车示范应用。对加油站、储油库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在燃气电厂和工业窑炉推广烟气脱硝治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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