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 正文

吉首集中宣传“条例” 确保燃气安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8  作者:团结报  浏览次数:858
4月11日上午,州住建局、吉首市公用事业局牵头组织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湘西华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吉首团结路十字路口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点,开展主题为“确保燃气安全 共建和谐湘西”的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条例文本、设置安全咨询台等形式,重点宣传管道天然气安全用气常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对市民关心的燃气经营、服务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城镇燃气管理的行政法规,它规范了燃气管理部门审批和核发燃气许可证的职责,明确了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的权利和义务。据了解,近年来,我州城镇燃气事业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着管理不力,安全应急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全州各县市将以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加快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全面实施我州天然气管理工程建设,启动燃气企业资质认定和关键岗位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等,严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