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的核心机制之一。在该机制下,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可向没有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以支持具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应的项目,并购买因此产生的减排额度。
此次,神木县的3个兰炭尾气发电项目,就是通过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这一平台,获得了资金。以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100MW兰炭尾气发电项目为例,该项目年回收利用兰炭尾气11亿多立方米,年减排量近50万吨,属全国最大的兰炭尾气发电CDM项目,其每年的减排额分别被瑞士、瑞典等发达国家的企业购买。
据了解,当前在神木、府谷两县还有5个兰炭尾气发电项目也有望在年内成功注册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这5个项目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0万吨。神府地区兰炭行业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建设尾气回收发电项目,在发展低碳经济领域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项目在联合国成功注册表明,国际社会对我省兰炭产业在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方面所做努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