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了供水供气执法力度,并针对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已先后对未经气源适配性检测而违规进入城区销售的燃气器具经销商美的橱卫等五家进行了立案查处,下一步将联合市燃气办对全市燃气供应网点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整治行动,严查燃气漏洞,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