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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率先完成市州级燃气规划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2  作者:长江网  浏览次数:814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在《对全省燃气行业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咸宁市住建委被列入全省6个受表扬的燃气主管部门之一。
    据了解,2008年7月,咸宁市燃气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咸宁市成为湖北省除武汉外第一个完成市(州)级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的城市。咸宁市燃气规划的出台,为市区近期和中远期燃气发展以及行业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近两年来,咸宁市从液化气站硬件检查入手,大力开展燃气场站的整顿规范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普遍存在的液化气站经营条件不达标特别是单罐运行、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2008年以前,咸宁市有液化气站105家,站内设施90%以上不完全达标或完全不达标,其中有近40家为单罐运行,站内硬件设施不齐,安全隐患严重。通过近两年的整治,咸宁市已完全消灭了单罐运行现象,95%以上的气站经营条件已基本达标或完全达标。
    近两年来,咸宁市燃气管理从弱到强,燃气经营从乱到治。2007年以前,咸宁市107家燃气经营企业只有1家持有经营许可证。2008年以来,咸宁市以完整、规范燃气场站设施为突破口,全面、大力推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经过县(市、区)、市两级多层审查,对符合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及时核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督促其尽力尽快整改。到目前为止,全市97家燃气企业已有79家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另有15家正在申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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