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日在其官网上刊登文章表示,将继续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在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择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价格、适当提高天然气价格的同时,完善生物质能发电价格管理办法。
文章称,为实现“十一五”(2006—2010)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发改委决定采取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多项举措,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这些举措还包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国家重点节能工程争取形成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中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此外,现有燃煤电厂新增烟气脱硫能力3000万千瓦以上。今年将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万只,实施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100项低能耗示范工程等。
文章并称,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今年中国将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据悉,政府制定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从2006年至2010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