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提问有关“是否可以介绍一些地方促进民间投资的经验做法?”时,韩志峰回应:
今年3月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赴多个省市开展现场调研,广泛了解各地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调研发现,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东莞市、福建省泉州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盐城市、湖南省株洲市等许多地方,涌现出一批值得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综合来看,这些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比如,有的地方出台了专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涉企柔性执法,公布“涉企免罚目录”,对企业初犯、显著轻微的行为设置“缓冲带”,通过审慎采取涉企审查调查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筑牢民营企业家心中的安全基石。有的地方探索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引入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探索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
二是拓宽优质投资赛道,让民间资本“投得好”。比如,有的地方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创新探索“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签约落地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贯穿“核风光水蓄氢储”新能源产业全链条。有的地方充分依托大型国有企业的链主地位,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开展上下游链条式主营业务合作,在航空产业、轨道交通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有的地方开展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等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聚集引领带动效应。
三是打破隐性投资壁垒,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比如,有的地方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有的地方积极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地下空间开发、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四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让民间资本“投得顺”。比如,有的地方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预验试产、竣工领证、高效融资等“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等。有的地方全面推进“分层式”供地模式探索,实现不同功能区有机结合,以创新方式带动整体片区开发。有的地方在工业厂房竣工验收阶段,在保障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项目分栋、分层、分段开展预验收,并对电梯、智能、消防等检测耗时较长的验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实现“预验即试产”。
当年,江浙等地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时,创造了“四千”精神。今天,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大力弘扬“四千精神”,积极探索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新招、实招、硬招。我委将主动挖掘、总结提炼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