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总体而言,2022年全年依法办结各类垄断案件187件,罚没金额 7.84 亿元,包括燃气在内的公用事业依旧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且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燃气领域涉及的反垄断执法情况涉及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垄断协议、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申报呈现增加趋势,2022年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867件,审结794件,同比分别增长5.2%和9.8%。民生领域产业重组是重点行业领域,其中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有96件,占12% 。
《报告》列明的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燃气领域占比三分之一,包括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相关链接:111万!强制搭售报警器和波纹管,宁夏一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处罚】、芜湖湾沚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相关链接:安徽某燃气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罚没889万!燃气行业反垄断高压态势不减】、重庆永康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相关链接:241万!2023年燃气行业反垄断第一罚!重庆一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执法,《报告》提及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纠正七台河市住建局限定建设开发单位只能与两家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公司签订协议,由两家燃气公司对管道燃气入户安装工程进行设计、安装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例【相关链接: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燃气企业红线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权被纠正!住建局修订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垄断协议方面,提及遵义LPG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相关链接:遵义8家LPG公司横向垄断被罚!当地城管局废止支持LPG整合的文件!】。
2022年反垄断立法、执法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包括燃气在内的公用事业执法力度有增无减,且随着垄断纠纷诉讼案例的出现,反垄断司法也逐渐受到关注。燃气企业除了应关注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在建设、经营各环节合规经营,防范垄断风险;在燃气市场改革的整体背景下,还需特别关注经营者集中申报,识别申报标准和条件,把握申报时机,防范未经申报而实施集中的高额行政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