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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瓶装气“短斤缺两”要“退一赔三”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5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49745
 下月起,瓶装液化石油气若“短斤缺两”,充装站需按购气金额“退一赔三”向消费者进行赔偿。近日,广州市地方标准《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下简称《地方标准》发布,将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地方标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及商品量管理、诚信计量服务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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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统一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净含量执行标准。对不同规格气瓶的充装净含量、允许残液量、最大安全充值等关键充装技术参数作出统一规定,要求全市充装单位的充装净含量按《地方标准》统一执行,为政府和行业后续管理提供标准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标准》提出诚信计量服务要求,规定充装单位需在显著、方便位置设置经过检定合格的公平秤,配备专(兼)职管理员为消费者提供计量复秤等公正计量服务。若经公平秤复核存在短秤缺量情况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需按购气金额“退一赔三”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将在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统一执行,此举将有效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诚信计量经营行为,为营造公平交易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地方标准依据支持。
据介绍,该《地方标准》由广州计量院、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广州市瓶装液化气行业协会等共同起草,是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继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验配企业地方标准后第4个发布的涉及民生计量领域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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