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0〕98号)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协调天然气经营企业提前执行淡季销售价格,切实降低用气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是组织全市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三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坚持“日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每日上报天然气购销价格、售气量情况,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波动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市场调查巡视,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五家天然气经营企业进行价格巡查,及时宣传价格政策,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及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天然气价格变化,根据成本调查监审结果,及时清理和规范各项涉气价格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同时,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全市天然气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