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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1404

7月1日起,焦作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7元/立方米调整至2.4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08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近日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焦作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调整。

据了解,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在2018年对焦作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的基础上,焦作市继续对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疏导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这样的,焦作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 (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7元/立方米调整至2.4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 由现行的3.08元/立方米调整为3.16元/立方米。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分档气量有关政策,非供暖区域冬季取暖管道天然气优惠价格有关政策,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气价有关政策等仍按原规定文件执行。另外,为切实保证焦作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市城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本次价格不做调整,销售价格仍执行2.02元/立方米。

按照《通知》要求,焦作市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等方面政策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好气价秩序,确保疏导工作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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