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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1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官网  浏览次数:1093

【摘要】: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监管办日前联合印发了加急《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称,2020年全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000亿千瓦时。其中: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70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300亿千瓦时。普通直接交易采用发电企业平台集中竞价的模式;售电市场交易采用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双边集中竞价、挂牌交易模式。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监管办日前联合印发了加急《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称,2020年全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000亿千瓦时。其中: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70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300亿千瓦时。普通直接交易采用发电企业平台集中竞价的模式;售电市场交易采用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双边集中竞价、挂牌交易模式。

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1)参与普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

2019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可参与普通直接交易(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的用户除外)。

2)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电力用户。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除外)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5G基站用户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

3)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2019年因环境污染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2018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2019年被执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档企业;列入公共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售电公司参与条件:

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公示取得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目前有99家售电公司,另外《方案》规定,根据2019年同期用电量测算,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售电市场交易总电量不超过60亿千瓦时。

发电企业平台集中竞价实行六段式报价,每段电量不超过其参与普通直接交易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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