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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多用气多付费”的天然气价格机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5  浏览次数:1024
     9日下午,广西将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以及长输管道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政策。

广西属于天然气能源匮乏地区,除南宁、贵港、梧州和桂林四个接驳了长输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外,我区其他城市供应的天然气主要通过槽车运输,购进价格和运输成本较高。目前,由于我区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加大了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能力。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多用气多付费”的价格机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物价局拟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据介绍,我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将坚持保障基本与反应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的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的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坚持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并因地制宜,总体上不增加居民基本用气负担。

记者获悉,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广西居民用气量将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以下的;第三档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的。其中,第二档气价将按第一档气价的1.2倍收费,第三档气价将按第一档气价的1.5倍收费。

根据自治区住建部门提供的2014年天然气居民家庭用户820788用户气情况,以及抽样调查的居民用户的各挡用气量的比例测算:符合第一档用气量——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及以下的居民用户共673620户,超过总数的80%。按基础气价计,全年户均将减轻负担10.8元。  来源: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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