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295)精神,在召开用户座谈会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10月20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30元调整为3.65元,上浮幅度为15%(尾数到分,四舍五入),下浮不限。
二、2014年10月20日起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三、各燃气企业应对用气量较大的企业给予适度优惠,由价格部门督促执行,并报价格部门备案。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