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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天然气灶具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8  浏览次数:758

三大纪律

不同气种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气燃具、天然气燃具、液化石油气燃具不能通用。

     “火等气”,即先点火而后再开气,这样安全;相反,若先开气后点火,气先流入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就会引起爆炸,这样很危险,所以一定要“火等气”。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状态,以便随时把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出室外。

      八项注意

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煤球炉、柴灶等其他燃料和燃具与天然气燃具置于同一厨房内使用。经常保持燃具的清洁。

灶、表周围不准堆放废纸、垃圾、塑料品、干柴等易燃物品。

在使用过程中,如闻到燃气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所有阀门,并及时检查处理。

停止使用后及临睡前,应检查灶前阀、燃具开关是否全部关闭。

禁止在装有燃气表、灶的厨房内睡觉。

为保证天然气的正常燃烧和安全使用,无架灶具应安放在耐火的灶台上,灶台高度在600-700毫米为宜。为保证灶具的燃烧热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风吹灭而引起事故,灶具要安装在避风的地方。

灶与灶之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应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

要学会调节风门,根据火焰燃烧情况调节进风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现脱火、回火和黄色火焰。

用旋塞阀调节火焰大小时,一定要缓慢转动,切忌猛开猛关,以防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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