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近期查处多起偷盗管道燃气事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也保护了国有资产。8月18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有奖征集举报偷盗气线索。
《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盗用燃气的处罚(包括拘留、罚款、追缴气费、滞纳金、赔偿相关损失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偷盗气行为,尤其是情节恶劣拒不配合查处者,南昌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发现并及时举报或提供线索,不仅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还将对有效举报或提供线索者给予100元~5000元奖励。
在查处过程中,如有为偷盗气者通风报信、说情、包庇、开脱甚至阻挠查处的,南昌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向各级纪委报告,情节恶劣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是偷盗气者能主动向南昌燃气报告并按规定补缴气费的,将视为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条件。
市民如有偷盗气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8070294110,或将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18070294110@189.cn。 来源:博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