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甲方规划在准东喀木斯特建设生产40亿立方米/年的煤制天然气项目,乙方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天然气长距离管道输送、跨区域销售以及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终端、储气库建设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项目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协议:甲方承诺煤制气项目建成投产后,所生产煤制气销售给乙方;乙方承诺购买甲方项目投产后所产煤制气资源。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制气价格按照届时国家有关政策协商确定,价格的确定应同时考虑平衡煤制气成本和下游天然气市场价格承受能力。具体在年度《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合同》中明确。
公司表示,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富蕴新能源煤制气项目进一步落实外输通道和实现销售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协议的履行依赖于:(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的建成和运营;(2)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气项目的建成和投产。根据以上前置条件,该协议履行仍有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015年7月5日广汇能源刚刚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以广汇天然气公司租赁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现有加油站土地为主要方式,投资加气站设备实现加气功能;主要合作范围分别在阿勒泰、塔城、博州等三个区域,共同合作开展13座站点的资产租赁业务合作。合作期限暂定8年。 来源:生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