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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布燃气隐患鉴定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4  作者:潇湘晨报  浏览次数:697
     针对西安的燃气瓶爆炸带来的严重后果,今天(11月15日),长沙市燃气热力局局长杨彩兰表示,目前,长沙市燃气热力部门正在对瓶装液化气市场进行整治,将通过采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打击供应黑网点的方式,提高瓶装液化气供应点安全性。
  
  同时,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非焊接护罩液化石油气钢瓶(即“螺丝瓶”)停止充装强制报废的通告》,“螺丝瓶”将于2011年9月30日全部退出长沙市场。
  
  长沙市燃气热力局发布提醒,就全国范围而言,今冬发生的燃气事故较多,建议用户用金属波纹软管替代软管,定期用少量的肥皂水浇灌在管线上进行检查,如管线上出现气泡,就可能存在漏气的情况。
  
  长沙市燃气热力局局还公布了户内燃气常见隐患鉴定标准,希望市民与自家情况进行对照,不要违背标准,做好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工作。
  
  1.燃气管道锈蚀,有穿孔漏气可能
  
  2.未经燃气公司同意,擅自安装、拆改管道设备
  
  3.燃气立管铺在卫生间、卧室
  
  4.燃气表封装没有通风口
  
  5.燃气表与灶具热水器水平净距离小于300毫米
  
  6.室内安装直排式热水器
  
  7.连接灶具的软管超过2米或有接头
  
  8.软管为不耐油橡胶管,软管穿墙、门窗
  
  9.软管与灶具、热水器连接处未用专用管卡钳紧
  
  10.嵌入式灶台下方未设风口
  
  11.软管使用时间超过18个月或出现老化硬化
  
  12.管道埋设在墙壁内或地板下
  
  13.厨房内有煤炉或者其他第二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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