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民并未看到政府出台相关调价文件。现在居民生活成本大大增加,请有关部门核实是否属于政府价格调整。”网上帮办从天津市燃气集团处了解到由其供应的居民使用天然气,统一定价为2.2元每立方,无其他特殊情况会达到3.3元每立方。只有商用燃气价格会与民用燃气价格不同。
据王先生说,万源星城小区的燃气供应单位为天津市东海燃气公司,并非天津市燃气集团。网上帮办联系了天津市东海燃气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回复,由于东海燃气供应的是压缩天然气,与天津市燃气集团提供的天然气有一些区别,市民提出的2.2每立方的价格是2011年1月的燃气价格。
东海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说,公司为居民提供天然气前还有很多附加成本。包括从油田将原材料运输至储备站以及调压站、输入管道等工序,燃气公司都有成本开销,随着汽油等物品的调价,燃气的成本也随之提高,故东海燃气公司统一调价,并且这是企业行为。
此外,对于调价的合理性,工作人员说,东海燃气属于民营企业,与燃气集团有差异,调价行为并不需要批复。价格调整属于市场自管范围,随行就市。
网上帮办查询了天津市物价局文件津价商[2006]200号,“关于我市调整居民用管道燃气价格的通知”,了解到,天然气调价到2.2元每立方属于物价局统一行为,涉及到各燃气经营企业。
原文为:“自2006年8月1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2.00元调整为2.20元;居民用管道煤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0.90元调整为1.00元。调整居民管道燃气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燃气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于是,网上帮办将市民反映的东海燃气公司随意调高天然气价格的问题反映到天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回复,将会尽快将问题向上级反映,并进行核实,在处理后会予以回复。网上帮办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