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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10日起上调车用天然气价格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9  作者:证券时报网  浏览次数:1135
       海南省物价局9月8日下发通知称,从2010年9月10日起,调整福山油田天然气出厂价格,上调加气站结算价格,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行业用气进行价格直补。

  据介绍,9月10日起,海南按照车用天然气与汽油0.66:1的比价关系,统一省内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50元/立方米。海口地区加气站每立方米结算价格由3.20元调整为3.76元,其他市县加气站每立方米结算价格由3.40元调整为3.96元,每立方米统一提高了0.56元。

  为确保出租车、城市公交行业的稳定,海南省实行差别价格政策,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进行直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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