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佛山居民管道天然气9月1日起3.65元/m3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6  作者: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745
      记者昨天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获悉,听证后低价方案获通过。9月1日起,全市五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与听证方案相比,低收入家庭等优抚对象的优惠幅度加大,原定每户每月天然气用量在17立方米(含)以下的,按气价给予30%的优惠,现上调至20立方米。

  五区价格实现统一:

  高明三水配置低价气

  上月15日举行的佛山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推出两套听证方案,一套为每立方米3.70元,方案二为每立方米3.65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日前发布公告,低价方案3.65元/立方米获通过,将于9月1日起执行。

  在听证会上,高明、顺德、南海三个区的燃气企业提出,因为成本压力较禅城区等地区高,建议使用每立方3.70元。公告明确提出,在气源方面作出调整,对高明、三水区配置了价格较低的燃气,以降低气源成本,为民用气五区同价打下良好基础。

  至于市民提出佛山低生活水平地区用气价格优惠的问题,公告答复,“在拟定全市居民用气价时已考虑了各区居民收入存在差距的情况。居民用气价格全市统一为3.65元,高明区已比现行价格低;三水现正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民用是15元/立方米,将在年底置换后才能用上管道天然气。气源置换后,居民受惠更明显。假如高明、三水另行安排价格,则与全市实现民用气同网同价的方向有所偏离。”

  优抚对象优惠加大:

  每月每户前20m3打七折

  听证会代表禅城区低保户梁虾建议,“将优惠限额提高至20~25立方米比较合理,我和太太都生病,常年需要煲药煲汤,每个月用气约在40立方米左右。”

  该建议获得接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将优惠幅度提升,将根据低保用户等优抚对象的实际用气量情况(禅城区平均为15立方米/月),适当加大优惠用量至20立方米/月,每户每月天然气用量在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以下的按气价给予30%的优惠。

  商业气价将降低

  不少商业用户在听证会上提出,商业气价定价尽量向居民气价靠拢的建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答复,本次听证方案提出对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气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同方向联动定价机制,并对销售价格实行成本、利润双控制。由于听证方案采用8%的成本利润率作为控制指标,比之前实际的成本利润率低较多,因此在气源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际销售价格也会相应降低。

  广佛同价暂难实现

  佛山五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后,仍与广州现行的3.45元/立方米存在差价,佛山市民呼吁“广佛同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综合法制科科长关汝培表示,“本次方案为广佛同价打下基础,实行广佛同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他解释未能实现广佛同价的因素主要有:一是管网的建设和完善滞后于广州,经营规模相对较少,运行费用较广州高;二是气源结构中平价气源比例较广州低,综合气源价格较广州高,暂未具备广佛同价的条件。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