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接到了区物价局的通知:8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4.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1日起,进入浙江省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提高0.23元,加上价格相对较高的川气供气量的大幅增多,导致浙江省天然气购气成本大大增加。在此基础上,7月15日,浙江省对天然气销售价格作出调整:浙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09元调整为2.42元,上涨0.33元。同时,各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也可相应进行调整。
7月30日,区物价局接到了省物价局的批复,同意萧山区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5元,调整后的价格从8月1日起执行。据悉,此次调价与杭州主城区同步,上调幅度也一样。这是自2008年12月以来萧山区非居民生活用气第四次调整。
记者从两家燃气经营公司了解到,萧山区目前有140多家用气企业,去年一年的用气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其中用气最多的一家单位一年要用掉300多万立方米天然气。此次用气价格上调,将增加企业的用气成本。对此,两家燃气经营公司也有苦衷,“上游供气价格上涨,导致购气成本增加,如果还按原来的价格销售,公司经营就会出现亏损。”而在7月15日至31日期间,由于上游供气价格上涨,两家燃气经营公司增加了近100万元左右的成本。
除非居民用气外,还有一块是居民用气,萧山区共涉及7万户居民。目前,萧山区居民用气价格是每立方米2.35元,是2008年7月开价格听证会后制定的,至今没有作过调整。据了解,目前萧山区天然气由杭州天然气公司转供,在2.42元的省门站价格基础上需加一定的输送费用,实际购气价格已达到2.72元,与萧山区现行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出现严重倒挂。居民用气价格接下去有可能进行调整,但需要履行价格听证等一系列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