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汽油、液化气、水价等资源产品价格明显上涨,而接下来,水电气价格调整还将进一步深入。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实行阶梯式电价、水价,同时建立天然气产销价格联动机制,适当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水电气价格的上涨将成趋势,不过具体的调价时间表还没有确定。
水电气价格上调已成趋势
电价:
阶梯式电价改革将推行
作为用价格杠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举措,《意见》提出,要深化居民照明电价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做好深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改革工作,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促进节约用电。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阶梯”如何定,划分几个“阶梯”,何时能够实施,目前江苏实行的峰谷分时电价,能否与阶梯电价并行等等,还都没有说法。而一旦国家改革方案下发,江苏将做好落实工作,并经过价格听证会的程序,进行电价的调整。
气价:
天然气产销价格将联动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产销价格联动机制,适当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这也是《意见》提出的一大措施,这意味着接下来,我省的民用天然气在多年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将迎来一个涨价的过程。
据了解,目前江苏民用天然气价格一直是“亏本价”。而天然气产销价格联动机制,将把下游的销售价格与上游的供应价格挂钩,上游调多少,下游的销售价也将随之变动。
目前我省的联动方案正在讨论之中,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也表示,虽然有了联动,但对民用气来说,还不会像油价那样一月一调,会维持相对稳定,比如把调价频率控制在一年一次或两次。此外,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定价权今后是由全省统一调价,还是把权限下放到各市,由地方自己调,目前还在讨论。
另据了解,省物价局近日刚刚出台了《江苏省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天然气也列入其中,定价成本包括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四部分。记者还了解到,我省还有可能逐步推进“阶梯式气价”。
水价:
南京还有0.3元调价空间
今年是“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落实的最后一年,目前,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已经将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提高到位,调整后,各市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1.30元-1.60元/立方米的标准。而南京等9个市还没有调整到位,比如南京市还有0.3元的上调空间,调整后水价将达到3.1元/立方米;此外,镇江、泰州、徐州、盐城等地的民用水价年内还可以上调0.2-0.4元。
新药品定价须成本监审公示
上医院看个感冒咳嗽,花上一百多元药费的情况很常见,药价如今已成为百姓反应强烈的看病贵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省物价局昨日向各市、县下发通知,并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完善定调价格程序,其中已经公布的省管药品价格年内将全部复核一遍。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虚列成本,虚报价格,目前省物价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定调价格申请,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料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药品近二年每年销往3个不同省份的含税出厂价发票;进口(或进口分包装)药品另需提供报关单、关税单及各种杂费发票,提供药品在欧盟、日本等国际主流市场及部分发展中国家销售的合法销售票据;省外企业生产的药品,需提供产地省及华东地区部分省在内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资料5份以上;我省属于政府定价、在产地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需提供产地价格部门的成本监审资料,或由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成本审核报告。在集中制定、调整药品价格期间,如果生产经营企业不按这些要求递交资料的,省物价局将参考各地中标价格以及同类药品的政府定价,按就低原则核定。
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同时,要完善药品定调价格程序。新定价药品、无差比价系数规定的药品,需要履行成本监审(省外企业药品提供产地定价资料或成本监审报告)、处内集体研究、拟定方案、必要时组织部门评审或专家论证、局内集体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据了解,省物价局决定近期对2006年公布的省管药品目录进行修订,新增省管药品将按新规定严格核价,原目录中已有、已制定公布价格的省管药品价格将分批进行全面复核,首批复核药品为调整进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的药品剂型,复核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
102.8,今年上半年江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基本控制在年初省两会确定的涨幅3%左右的目标。昨天,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CPI运行情况。自四月份以来,全省CPI涨幅连续三个月超过3%。新政后,不少城市房租大涨,成为影响CPI的一大因素。不过,有关人士预测,8月后涨幅有望回落,全年3%左右的目标应能完成。根据相关联动机制,物价上涨补贴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