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营液化气“回潮”
春节临近,为确保上海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供应和规范有序,近日,市燃气处联合市公路处,在上海市与江苏接壤的几处路段上设卡,开展了2008年度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据统计,此次执法共出动8辆执勤车、20余名稽查人员,通过5个小时的执法,共检查30余辆运输车辆,发现非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的车辆4辆,当场查获用于非法运营的各类违禁液化气钢瓶近400只。
据分析,近期液化气气源价格有所回落,一些非法经营者看到有利可图,就在外省市充装液化气后,运入上海市无证销售。对此,市燃气处将根据已形成的长效监管机制,发挥各区(县)联合执法的作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在部分地区的回潮现象。
本次联合执法是继2007年市燃气处与市公路处首度合作后,今年开展的第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拓展了液化气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手段,也很好地体现了市政系统内行政执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更有利于合力打击非法运营、销售液化气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