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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重在基础制度平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705
        继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后,近日又下达首批4个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标志着以利用天然气为燃料的分布式能源为突破口,通过示范项目,推动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又迈出标志性一步。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国外有30多年的历史,在国际上发展迅速,在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丹麦、荷兰等得到大力发展和推广;其在国内也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但由于各种原因,已建成的40多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约半数在运行,半数因电力并网、效益或技术等问题处于停顿状态,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尚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天然气供应日趋增加,智能电网建设步伐加快,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发展迅速,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主要装备的研发、制造具备一定基础,快速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备了一定条件。但也要看到,体制障碍、发展经验的不足,综合性技术集成能力不够,专业化能源服务支撑能力弱,相对目前利用方向下持续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天然气的保障能力不强等,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大规模发展受到较强制约。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发展需要一个基础制度平台构筑期,至少要5年左右的时间。这一期间应注重抓好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摸清现行体制对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制约所在;摸清现行体制下主要典型项目各参与方的利益所在,分布式能源发展对目前利益格局有什么影响;探索在现行体制不做大范围调整的情况下,围绕示范项目进行制约因素的试验性制度变革;在此基础上,构筑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发展的基础制度平台。
  
  这一期间,主要是紧紧抓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特征: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勿过度以数量为目标,重在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质量,主要衡量指标在项目依靠自身商业价值的可持续生存能力,防止一哄而上,导致大起大落。从目前的体制等制约因素看,宜主要从把发电和供能系统建在用户现场或邻近的中、小分布式能源项目做起,首批4个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就属于这种中、小分布式能源项目,容易在控制范围内,实现能源供求的“自求平衡”,不过度依赖“并网、上网”,使现行体制与项目运作在相互适应中,实现制度变革。适时延后,在有条件的城市工业园区等,严格控制数量,抓好少数几个大的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在构筑基础制度平台的同时,示范项目更要集中探索和发现项目运作的商业模式。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应地制宜,将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业主、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天然气供应商、分布式能源用户、电网服务商等联结在一起,共同创造、共同分享商业利益。构筑基础制度平台关键在政府,商业模式的创新则关键在企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不能靠政府拉郎配,不能过度依赖不可长期持续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其中每个环节要注意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准入,以此增加商业模式创新的机会、要求和活力。
  
  由于各地情况的差异,具体项目运作的商业模式将呈现多样性,政府应注意总结交流,尊重和鼓励市场原创。其中,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将分布式能源纳入整体能源规划,地方政府将分布式能源纳入区域能源规划,以进一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政府整体规划框架下,确保商业模式创新的多样性与合理性。分布式能源项目运作商业模式的发现、形成和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构筑基础制度平台和探索商业模式要相互适应,不断调整和磨合,同样也需要时间。
  
  构筑起基础制度平台和创立了项目运作的商业模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才可能依靠自身的商业价值可持续生存,我国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才可能真正进入大规模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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