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管道防爆
⑴ 施工
燃气管道焊接、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与《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
⑵ 敷设
燃气管道的敷设方式有架空敷设和地下敷设。
①架空敷设。工业企业的燃气管道主要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②地下敷设。城市煤气管道主要采用地下敷设。地下煤气管道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天然气管道与该规范中关于8×105pa煤气管道的规定相同。地下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交叉时设在套管中,套管两端伸出部分,距铁路内轨不少于3m,与道路路肩不少于2m。
2.管道防漏
燃气一旦泄漏使环境中燃气浓度处在爆炸极限内,如果遇到火源就会爆炸。因此燃气管道防漏十分重要。首先要组织专职人员(2人以上)进行预防性巡回检查。检查对象:煤气检查井或检查管及最容易漏气的部位;中压管30m范围内或低压管15m范围内的地下室、闸门井、电缆管道、下水管道等。检查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检查两种方法。定性检查,有地面观察,鼻子嗅(煤气中有加臭剂发生臭味)、嗅敏仪检查等;定量检查,有抽样分析、安装自动报警器、使用检查漏气的仪器等。
3.燃气加压站防爆
天然气远距离输送和城市煤气的2级或3级供气系统,为了适应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的需要,都要进行压缩,以提高燃气的压力。煤气加压站的加压设备在运行时很容易漏气,为了防止爆炸要严格注意以下几点。
①燃气加压站的位置选择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远离居民稠密区、大型公共建筑、物资仓库、通讯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
②燃气加压站内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
③燃气加压站应设有静电接地和防雷设施,并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
④燃气加压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都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⑤燃气加压站内的安全阀、放散管、仪器仪表及各类阀门均要灵活可靠、无泄漏、操作方便。
⑥燃气加压站应设有检测浓度、超压自动切断气源和声、光报警装置。
⑦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证有效换气。
4.液化石油气充装及供应站防爆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一般都设在液化石油气储存基地内。因此,其建筑防火防爆等级与液化石油气锗存基地的有关规定是相同的。
①液化石油气钢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充装,未抽真空或气体置换不合格的、缺损零件、火烤、损伤、凹坑、腐蚀、变形、皮重不清楚等。
②充装中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停止充装瓶体变形、漏气或阀门漏气等。
③漏气或过量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一律不得出厂。并应对钢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因气体泄漏发生爆炸事故。
充装车间内,由于充装液化石油气操作过程中会放散出少量液化石油气,致使车间内空气中含有一定量的液化石油气气体,为了把车间内空气中液比石油气气体的浓度控制在爆炸极限以外,必须严格做到燃气加压站要求的7条规定。除此之外,要禁止钢瓶与其他物体或钢瓶与钢瓶之间的碰撞,防止金属撞击产生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