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在城市燃气工程中,实际上存在两类不同的安全问题。一类发生在供气源头的规划、设计上,如供气不足和供气设施的不完备使安全供气得不到保障。例如上海市根据 “西气东输”工程的可研报告,工程事故概率为1.68次/年,每次持续68h,城市需要承受中断供气的风险。又如2005年初,北京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宣称原因是:陕京一线输气能力不足,受地下气库库存总量限制和19年来少有的低温天气影响。也有城市在使用煤制人工气时,采用燃气替代烧煤采暖锅炉,虽改善了城市大气环境,但冬季必然供气不足而在寻求对策。除自然灾害外,这类安全问题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另一类由于燃气是易燃、易爆和压力供应气体,在供气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例如2006年11月19日,北京宣武门附近,正在维修的燃气管道突然发生爆炸,两名过路群众受伤,报载: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