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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新政“理”出市场新秩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25  作者:rqb99  浏览次数:1352

 天然气新政:让市场更理性
  《天然气利用政策》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竖起供应方和不理性消费方之间的一道无形“屏障”,遏制天然气市场上的不合理需求,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达到“好钢用在刀刃上”及规范市场需求秩序的目的。

  “看似一个短期的新政策,其实必将对我国天然气市场秩序产生长远影响。”本报特约分析师、国家信息中心专家牛犁这样看待《天然气利用政策》的出台。

  上周,发改委公布了我国天然气利用的相关政策,这在中国天然气发展历史上实属罕见。联系到近年来国内天然气日渐突出的供需矛盾和国际天然气价格攀升的双重因素,我国颁布实施《天然气利用政策》的目的就不难想象。

  有关人士分析,《天然气利用政策》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竖起供应方和不理性消费方之间的一道无形“屏障”,从而可以遏制天然气市场上的不合理需求,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达到“好钢用在刀刃上”及规范市场需求秩序的目的。

  对供应方来说,天然气新政有利于暂时延缓不合理市场快速增长所带来的供应压力,可以为统筹资源、优化市场赢得时间;对消费者来说,一个理性的天然气市场更有利于它的长久、稳定、足量使用。

  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产量保持了快速增长,从1996年的201亿立方米增长到2006年的585.91亿立方米,年均递增19%。从需求看,自3年前西气东输工程正式商业运作引领天然气工业向发展期迈进后,我国天然气市场扩展十分迅猛。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量缺口在200亿立方米左右。

  据预测,今后20年国内天然气需求年均增长率将超过15%。到2010年,天然气在能源需求总量中所占比重将从1998年的2.1%增加到6%,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10%。届时,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1000亿立方米和2037亿立方米。

  有专家分析,在天然气工业蓬勃发展的态势下,由于节能环保的压力、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以及对天然气供需市场走势判断不足等因素,一些地方以天然气为原料的项目开始大规模上马,如天然气发电。这种“用一种能源换取另一种能源”的做法在拉动天然气市场扩展的同时,也刺激了天然气供需市场的紧张。因此,规范天然气利用、提高使用效率势在必行。

  在天然气新政里,城市燃气处于优先发展的位置。“这符合我国政府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大气环境的愿望。”专家指出。按照国家天然气发展总体规划,到2010,我国将在现有的60多个已通天然气城市的基础上发展到270个城市,21世纪中期,全国65%的城市将通上天然气。

  按照天然气新政,天然气利用将向城市气化、以气代油等方向发展。天然气使用结构将随着新政推行而不断趋于优化。

  治本之策:价格机制改革

  国内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

  天然气价格回归合理,将有效抑制其不合理的需求量,促使供需格局改变。

  谈起《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国石油大学博士高坤认为,它将促进我国的天然气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这种行政手段的影响是有限的。天然气价格机制的改革才是解决供需矛盾的最根本手段。专家普遍认为,正是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与价值不符,天然气相对于其他能源而言价格过低,才导致了天然气需求甚至不合理需求的急剧膨胀,这也是国内天然气化工和天然气发电项目纷纷上马的主要原因。

  根据今年年初的天然气与原油的可比价格计算,清洁、高效的天然气价格仅是原油价格的30%。据了解,在国外,这一比例通常是60%至80%,有些国家甚至达到80%至100%。

  一旦天然气价格回归合理,将有效抑制其不合理的需求量,促使供需格局改变。

  据牛犁介绍,天然气价格回归合理,还对供应侧产生重要影响。国内天然气除自产天然气外,东南沿海进口的LNG(液化天然气)以及即将从中亚和俄罗斯通过长输管道进口的天然气将成为重要力量。如果调整国内天然气价格,就能保障进口天然气这种商业行为有利可图,从而增加国内天然气供应。

  价格改革对于需求侧和供应侧双向的影响,使得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得以缓和。然而,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国家需要综合考虑。有专家认为,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是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良好时机,但不久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直线上升,这使得天然气价格改革遭遇搁浅,无法成行。

  高坤认为,价格杠杆是最有效的市场调节手段,国内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是大势所趋。

  国家发改委规定,我国西气东输出厂基准价定价机制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系数根据原油、LPG(液化石油气)、煤炭价格的5年移动平均变化情况,按40%、20%、40%加权平均确定,相邻年度调整系数小于等于8%。但这种定价机制一旦遇到较高CPI就得不到执行。这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实施有共同之处。

  新政出台:“乐”了化肥“苦”了甲醇

  将确保“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获得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供应。

  新建或扩建天然气制甲醇项目,及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则被禁止。

  专家认为,《天然气利用政策》的实施,不仅将确保“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获得“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供应,从而促使其充分利用产能、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还将导致部分未经“国家批准”的“小化肥”无米可炊,从而加速化肥产业的落后产能淘汰。

  我们从政策发布当天化肥板块个股的强劲表现可以看出,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化肥产业及化肥板块均是一个利好。

  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经济研究所信息经济研究室主任胡奥林认为,国家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化肥产业,与国家的“三农”政策也有着很大关系。

  化肥在稳定我国农业持续增长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发展中国家粮食增产中,55%来自化肥的作用。随着我国及世界人口的增加,粮食需求将继续扩大,未来农业中作为重要农资的化肥仍将占据主导地位。因此,为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即使在国际油价大幅攀升之时,在能源日趋紧张之时,国家仍出台一系列政策,保证化肥的充足、稳定供应。

  与化肥产业的“沐浴春风”相反,天然气化工则被列入限制类和禁止类中。政策指出,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碳一化工项目将被限制。而新建或扩建天然气制甲醇项目,以及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则被禁止。胡奥林向记者介绍说:“国家限制或禁止天然气化工的原因可能主要是天然气化工(如用天然气制甲醇、二甲醚、GTL)将小分子合成为大分子不利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需求侧:强化管理民用优先

  从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角度来看,天然气最适于用作燃料。而我国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城市燃气理所当然地被列入天然气利用优先发展的行业。

  在《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有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那就是在行业调控政策中首次开创了对需求进行分类调控的先例,即需求侧管理。需求侧管理是对需求方,即天然气用户一方实施的管理。其实,这个词早在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就已提出,要制定天然气利用政策,强化需求侧管理,保障供气安全。

  “十五”期间,尽管我国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速达到12.63%,但依然落后于需求增速,全国很多地区出现了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供需矛盾突出。而作为清洁能源,今年年初以来,天然气更是被部分省市奉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救命稻草”。同时,我国还存在着天然气使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因此,引导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优化用气结构,充分发挥天然气资源的最大效益迫在眉睫。

  牛犁对记者说:“我个人认为,《天然气利用政策》具有很强的适用性。这种对需求进行分类的模式非常有利于天然气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保障我国天然气平稳供应将发挥积极作用。而那些不理性的天然气项目将没有立足之地。”

  《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指出,天然气利用坚持全国一盘棋,由国家统筹规划,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明确顺序,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天然气利用政策》将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四大类。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根据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牛犁认为,今后天然气利用方向将发生变化,主要以城市气化、以气代油等为主。其中,城市燃气是我国主要的利用方向和增长领域。政策对天然气利用领域的归纳和划分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天然气属于优质、清洁环保型能源,从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角度来看最适于用作燃料。而我国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因此,城市燃气理所当然地被列入天然气利用优先发展的行业。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我国城镇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公共服务设施等用气都将得到优先。这就意味着,更多的百姓将告别烟熏火燎的小煤炉。而对于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汽车)、分布式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用户的优先供气,则将为城市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有了充足、平稳的供气,天然气汽车产业将会蓬勃发展。天然气汽车由于在排放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与使用汽油车相比,其颗粒物排放几乎为零,因此,其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国家鼓励建立特大型城市天然气储气机制,加气站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设施将随之快速发展。这将对缓解能源压力,改善环境起到很大作用。

  供应侧:短期受制远景可期

  供应侧短期受资源及产能制约,调控空间不大,此次对天然气供需关系的调控侧重于需求侧。然而,我国天然气工业要获得长足发展,工业用户应有序推进。

  《天然气利用政策》是在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颁布的政策。专家认为,由于供应侧短期受资源及产能制约,调控空间不大,因此此次对天然气供需关系的调控侧重于需求侧。

  不过,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经济研究所信息经济研究室主任胡奥林表示,在几年之后,供应侧将发生变化,我国天然气供给将变得充足。

  其实,我们从目前的筹划规模来看,最近几年内我国天然气供应能力将不断提高。如果进展顺利的话,土库曼斯坦3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将抵达中国,这将大大改善供需不平衡状况。此外,缅甸天然气以及上海、福建、唐山等地的LNG项目也陆续开花结果,这都为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旦供应侧问题得以解决,那么天然气利用政策有可能发生新的变化。”胡奥林这样强调。他说,《天然气利用政策》适用于当下,但是长期来看一旦供给满足,政策可能面临调整。

  《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最核心的创举就是将天然气的四种利用方式细分成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其中,除有利于节能减排及具备良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工业天然气项目外,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等大部分工业用气均被列为限制类和禁止类。业内专家认为,这不利于天然气工业的长远发展。因为,天然气工业的高度发展依靠强大的需求来推动,强大的需求又依赖于工业用户。

  以民用天然气为例,民用气所占天然气消费量非常少,一个规模在30万吨或50万吨的化肥厂的天然气用量就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的天然气用量。而《天然气利用政策》的规定使工业用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大大抑制了天然气的需求量。

  《天然气利用政策》还将城市燃气列入了优先发展类,但如果民用气在天然气利用比例中过高,而工业用气不足的话,不利于调峰。目前,我国城市民用气冬夏峰谷差较大,北京达到10:1峰谷差,而管道容量有限,必须依靠工业用气来调峰。

  从天然气工业发达的一些国家可以看出,天然气制甲醇、合成氨、天然气发电等方式在美、欧等国的天然气利用中占有重要比例。我国天然气工业要获得长足发展,工业用户应有序推进。

  天然气发电:开始“降温”了

  只有在天然气供应充足且属于重要用电负荷中心的地区,才可以利用天然气进行调峰发电,反之则被限制。

  目前,在我国电力市场中,煤电依旧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天然气发电仅为2.1%,我国天然气利用及发电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与世界整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而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不难看出,国家对天然气发电已经有了明确态度:只有在供应充足且属于重要用电负荷中心的地区,才可以利用天然气进行调峰发电,非重要用电负荷中心建设利用天然气发电项目则是被限制的。陕西、山西、内蒙古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项目则被禁止。

  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天然气发电一直存在争议。据了解,目前我国城市燃气和化工(包括化肥)用气占天然气销售量的3/4,而发电用气的增幅却接近100%。由此看出,我国目前的天然气发电仍不是十分理性。而由于天然气是清洁能源,可以缓解环境治理的压力,但相对分散型用户、大型煤电企业更容易采取措施控制其排污。因此,有专家认为,天然气不应定位在发电领域,而应用于城市交通、居民生活、化工等领域。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立名曾表示,中国气电产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天然气发电尚处争议阶段;气电与煤电相比无价格优势;天然气供气方式对燃气电站运行方式存在制约以及特大工程的规划与管理存在风险等。

  新政新名词

  【需求侧管理】是英文“demandsidemanagement”的翻译,缩写为DSM,是指对需求方,即用户一方实施的管理。提到需求侧管理,很多人都会最先将其与电力行业联系在一起。国家通过政策措施引导用户高峰时少用电,低谷时多用电,提高供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从而可以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情况下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从而缓解电力紧张。同样,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就是对用气一方实施的管理。

  【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即减少油气田公司开发自用气,减少回注量,提高天然气的外供量。2006年,我国生产天然气585.51亿立方米,而作为商品,去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三大公司的天然气商品量仅为500多亿立方米。这是因为,像四川这样生产纯天然气的气田并不多,大庆、辽河、新疆等油气田生产的均是伴生气,且所产天然气一部分在后续开发中要自用,用于回注。

  【特大型城市建立储备机制】即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建立地下储气库。这是为了适应季节性调峰而作出的选择。我国城市用气冬夏峰谷差较大,尤其是特大型城市,而目前调峰完全依靠管网,油气田企业压力较大,对管道安全运营也是一种隐患。建立地下储气库能够更好地调峰,保障安全平稳供气。但应将地下储气库的建设成本计入天然气价格,或者给予补贴,以调动建设方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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