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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可再生能源法规促进风能产业发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4  浏览次数:815
过去7年来,全球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是风能,其最主要的利用形式是风力发电,目前全球有70多个国家利用风能发电,风电行业员工超过20万人。欧盟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在政府优惠政策扶持下,逐步形成完整的风能产业链。高效的风能利用,增强了欧盟的核心竞争力,使其在国际新能源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正如欧盟科研委员贾内·波托尼克所言,风能讲述的是“一个神奇的欧洲成功故事”。

  装机容量 增长较快

  欧盟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最大的风电市场,据全球风能理事会数据显示,2007年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前10位国家中7个是欧盟成员,欧盟风电装机容量占全球总量比例达53.5%,2007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前10位国家中,有6个是欧盟成员国。

  在欧盟各国中,德国风能发电容量居世界首位,风电占其总发电量的7%。截至2007年底,德国共有19460台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为2225万千瓦,2007年德国新增风力发电机883台,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67万千瓦。

  西班牙是2007年欧盟风电容量增长最快的国家,风电占其总发电量的10%。2007年新增风电352万千瓦,比上年翻两番,截至2007年底,风电装机容量为1515万千瓦,在欧盟国家中风力发电容量居第二位。

  丹麦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是世界风能利用的先行者,2007年底风电装机容量为313万千瓦,风电占其总发电量的20%,该比例是全球最高的。

  意大利可再生能源融资环境原先并不理想,此后由于政府引入了“绿色证书系统”及其他扶持政策,风能发电容量发展很快,2007年风电容量比上年增长30%,风电装机容量达273万千瓦。如果该增速能保持,原定2020年达到1200万千瓦的目标,有望提前5年实现。

  法国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发展较快。2000年法国风电装机容量仅为3万千瓦,2007年已达245万千瓦,年均增速57%,另外政府已批准的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350万千瓦。

  英国是岛国,四面环海,风能资源可谓是欧洲最好的,大型风电机过去9年平均满负荷运行率达到28.3%,截至2007年底,英国风能发电容量为239万千瓦,已批准的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97万千瓦,正在筹备中的风电项目装机容量758万千瓦,正在审批的陆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747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15万千瓦。

  目前全球最大的10家风电场,有7家在欧洲。欧盟最大的陆上和海上风电场都在英国的苏格兰,位于格拉斯哥附近的WHITELEE风电场是欧盟最大的陆上风电场,装机容量达32万千瓦,能满足苏格兰2%的用电需求。苏格兰BEATRICE海上风电站创造了4项世界第一: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电站、吃水最深、第一次使用油气领域的封套技术作为涡轮机的基础、第一次通过陆地建造并垂直安装于海上。

  立法保障 加快发展

  欧盟风电发展迅速,得益于欧盟和各成员国的政策扶持。2001年欧盟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规》,规定到2010年欧盟发电量的21%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所有能耗的12%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该法规给不同成员国设定不同目标,2008年欧洲议会和各成员国正在审议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欧盟27国首脑承诺,2020年20%能源来自可再生途径。

  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法规》,德国2010年发电量的12.5%应来自可再生能源,但该目标2007年在德国已实现,当年发电量的14%来自可再生能源。德国2020年能源目标规定,届时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比例为20%,最近德国又把该目标修订为25%—30%。早在1991年,德国就出台了扶持风电的政策,2000年又推出《可再生能源法》,推动德国风电走上发展的快车道,该法于2004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势的发展。新法律规定,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在并网、传输、批发、零售方面皆享有优先权,并规定了固定的优惠并网价格。

  西班牙政府早在1999年就提出,2010年该国12%的能源以及29%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欧盟《可再生能源法规》要求西班牙2010年发电量的29.4%来自可再生能源。西班牙1997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价格做出规定,电价因发电技术和装机规模而异,发电厂可选择以固定价格并网,或以高出市场价一定比例的价格并网,固定价格每年审议一次。

  1999年,意大利能源白皮书规定,2010年风电容量达到250万千瓦,该目标已提前3年实现。2002年意大利政府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额体制,要求所有发电厂和电力进口商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2001年,法国出台鼓励可再生能源政策,并把每千瓦时风电的补贴价格定为0.082欧元,补贴期长达10年。2005年10月又出台补充规定,要求在选定的“适合风能发展区”大力兴建风力发电站,并取消了风力发电站规模不能超过1.2万千瓦的规定。

  2002年4月1日开始,英国要求所有向终端用户供电的企业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电来自可再生能源,该比例2002年定为3%,以后逐年上升,到2015年将达到15.4%。企业每获得100万瓦小时的可再生能源电,英国电力天然气管理局将发给一份可自由流通的“可再生能源义务履约证书”,2008年,该证书市场价格是35.75英镑。如果某企业可再生能源电未达到规定比例,将在公开市场购入履约证书,购买费用进入专门账户,最后用于扶持新能源,目的是让全行业分摊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2008年6月底,英国公布“可再生能源报告”,提出2020年,英国能源的15%,电力的35%—40%来自可再生途径,而风能则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该目标意味着英国需要新增风电3300万千瓦,这将给英国风电行业增加600亿英镑投资,并创造16万个就业机会。

  政策扶持 融资方便

  欧盟国家在开发北海油气中形成了官产学金联合的做法,目前已成功运用到新能源技术开发中,由政府支持、银行贷款、企业出资、研究机构联合攻关、发挥集团军作战的优势,已成为欧盟实现风能技术产业化的模式。

  欧盟风能研发能力强。西北欧能源产业发达,研究机构众多,专家云集,技术力量雄厚,形成了一批掌握先进能源技术的大学和研究所。随着北海油气资源逐渐枯竭,这些大学抓住向低碳能源转型的机遇,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研究,越来越多的专家投入到可再生能源领域,尤其是风能领域。2008年2月,欧盟公布的“战略能源技术规划”以及今年底将出台的“欧洲风能技术平台”,将进一步协调风能研发,针对薄弱环节,展开重点攻关。

  目前,欧盟风能产业已趋成熟。1982年9月,一批欧洲农机具制造商飞赴美国加州,评估当地的风电涡轮机市场,几周后他们带着订单回国,当年就向美国出口涡轮机约30台,次年出口更是增至350台。这个被称作“加州风电淘金热”的事件,标志着世界最早的风电行业在欧洲诞生了。长期以来,欧盟风电行业一直占据着世界风电设备制造的龙头地位,并伴随着风能利用共同成长:涡轮发电机容量由1982年的55千瓦提高到目前的5000千瓦,叶片旋转直径由15米提高到126米。2007年全球风电涡轮机市场达到2000万千瓦,同比上升30%,市场价值250亿欧元,其中大部分流入欧盟风电企业。丹麦早在1979年就开始向美国出口涡轮机,目前风电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风电涡轮机生产国,90%产品供出口,约占世界市场份额的一半。德国占全球风电设备市场份额的22%,西门子是最成功的海上风电设备制造商,2007年,德国风力发电设备出口创汇60亿欧元,2006年,德国风电行业从业人员82100人,2007年已超过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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