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营告知书,黄金首饰加工业从业人员应当如实登记服务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登记业务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应当配备治安信息采集设备,完整登记企业信息、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以及交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核心数据,并将物品特征照片和相关登记信息实时向公安机关传输备案。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经营场所全覆盖且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视频资料需完整保存30日以上,严禁擅自删改、传播或非法使用监控录像。涉案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协查对象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计量器具管理方面,贸易结算用电子天平/电子秤应当每年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设备应当张贴“强制检定合格证”。严禁使用未检定、超期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禁止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篡改检定铅封。严禁安装作弊芯片、遥控装置等非法改装。不得伪造、变造计量数据欺骗消费者。违法经营零容忍,禁止销售无铅封、无铭牌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违规销售、使用作弊计量器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重提示,各经营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我市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治安管理、使用作弊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可拨打110或12315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