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3 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对 6 家天然气发电企业的两部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采用 “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固定成本补偿)和电度电价(可变成本结算)并行。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陈塘热电、南疆热电等 6 家企业的容量电价调整为 31.5 元 / 千瓦・月,旨在覆盖机组固定成本,保障发电企业稳定运营。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保量保价范围内上网电量的电度电价按 0.6797 元 / 千瓦时结算,以此确保供暖季电力供应稳定,避免价格波动影响民生。
近年来,国际天然气价格波动频繁,加上国内供暖需求增长,发电企业成本压力大增。此次调整通过容量电价补偿固定成本,电度电价锁定部分电量价格,平衡了市场风险与供应稳定。同时,202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新能源电价全面市场化,天津此次调整虽聚焦天然气发电,但通过 “保量保价” 机制与国家政策衔接,既保障传统能源稳定,又为新能源市场化预留空间。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容量电价上调减轻了固定成本负担,但政策要求企业 “落实气源”,以确保电力与热力供应,未来企业需加强气源储备和成本管理。对居民用户来说,保量保价政策覆盖供暖季,居民供暖和用电稳定性得到保障,且由于电度电价仅针对特定范围电量,居民用电价格独立核算,普通家庭电费不会直接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