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有效疏解天然气价格矛盾,促进燃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3〕682号)、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3〕244号)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定价听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综合考虑临汾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临汾市发改委于2025年2月19日出台《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25〕13号)、《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25〕15号)。
按照以上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于近期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开展用气价格调整工作和非居民用户燃气费用补收工作。
附件1:《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25〕13号)
附件2:《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25〕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