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近期山东枣庄爆燃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我区燃气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目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部门、燃气企业要认清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要全面开展燃气用户大排查、大整治,尤其是对农村地区液化气用户进行一次全方位、死角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是否与企业签订用气合同,是否加装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器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装置(单位用户要全部加装),是否使用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黑气瓶”,是否使用可调节减压阀,是否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是否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劣质软管,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在卧室、卫生间、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气,是否在就餐区存放使用液化气,是否在高层建筑内使用液化气等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餐饮企业、月子中心、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的用气安全情况,确保灶、管、阀、罐全部合格、报警器等安全装置全部安装到位,杜绝双气源双火源、私改管线、私接三通、管线跨屋等隐患。同时,加强燃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储罐、汽车加气站、加氢站等重点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抓住重点,排查细致。
会议强调
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气行为。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液化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力。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气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非法储存的场所和街头游商非法倒装液化气,未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的单位、个人从事运输液化气的违法行为,收缴充装设备、液化气钢瓶,查扣非法运输车辆,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没收非法所得,严肃处理涉事、涉案人员。此外,各单位在检查中一定要依法履职,认真检查,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杜绝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各燃气企业也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自查,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从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管理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严防出现“盲区”和“死角”,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