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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居民燃气价拟每立方米上调0.03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7  来源:昆明日报  浏览次数:58

 12月26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昆明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制定方案”和“昆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根据会议内容,昆明新一轮居民燃气价格预计每立方米上调0.03元。

  29名代表参与听证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邀请29名代表参与听证,其中消费者代表15名、经营者代表6名、相关领域专家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5名,旁听人3名,共同就两个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方案显示,新一轮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拟从2.95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03元,上调幅度为1%。目前,昆明使用的天然气大部分依靠中缅天然气管道提供,占比为84%,其余部分由市场化采购气源提供。

  2020年以来,国内外天然气供需形势趋紧,上游价格持续上涨,对燃气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压力。目前实施的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不能完全解决燃气企业因上游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上升问题。为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要求,昆明建立了涵盖居民和非居民用气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是指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气源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实行联动。其目的是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把上游气源市场价格的调整适度传导至终端,合理疏导燃气企业承担的气源采购成本压力。

  据听证会主持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终端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管道燃气配气价格3部分构成。其中,基准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由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预计上调幅度为1%

  2020年9月印发的《关于制定昆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管道天然气实行全市同价,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9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12个月为周期进行联动,随上游气源价格变动。现行的昆明市配气价格是2020年制定的,执行已满3年;其间,尽管上游天然气价格已多次上调,但若直接把上调压力传导至终端,可能会给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方案显示,根据主城区2023年用气量数据,居民用户年均用气量为87.12立方米。按各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2024年初签订的供气合同,2024年3月至今,居民用气上游气源价格较基准门站价格(1.59元/立方米)已上涨18.5%,每立方米上涨0.29元。

  据听证会主持人介绍,新一轮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拟从2.95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03元,上调幅度为1%。本次调整后,预计居民用户年均增加用气支出2.61元。

  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用户,方案明确,居民用户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每户每年用气量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部分,按1.64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出部分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

  会议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对听证会与会人员的意见进行初步回应。听证会组织方表示,将认真归纳分析本次会议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方案和代表的意见进行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听证方案内容,履行相关价格制定程序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本次听证会意见的采纳情况,后续将按相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记者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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