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车用天然气价格问题,引起了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关注。近日,市物价局价格科张科长就此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最近,我们接到很多出租车驾驶员关于车用天然气价格偏高的反映。请问现行价格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吗?
张科长:根据《山东省天然气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天然气价格指的是管道运输天然气价格。天然气输气管网(含支线)供气,按用途可分为化肥生产用气、直供工业用气和城市燃气。城市燃气分为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和车用天然气。目前,省物价局已授权省定价之外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物价部门管理。由于临沂中孚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公司)提供的车用天然气主要是通过异地汽运方式采购供应的,因此,在管输天然气正式开通运营前,其价格不属政府定价范围。据调查,由于购进价格和运输费用较高,目前市场上的车用天然气价格是中孚公司自行制定的,与实际成本是基本相符的,属企业价格行为。
记者:有的出租车驾驶员反映中孚公司的车用天然气母站已经建成,为什么价格还维持在以前的水平上?
张科长:目前,中孚公司的车用天然气母站刚刚建成,正处于调试阶段,计量设施不完善,尚未正式开通运营。由于气源紧张,通过管道输送的天然气数量较少,远远满足不了出租车用气的需要,所需气量绝大部分仍要从泰安、淄博、青岛等地采购,通过汽运的方式加以解决,成本仍然较高。经初步测算,在管输天然气尚未开通运营前,通过汽运方式采购供应的车用天然气的单位供气成本(含税)要高于现行的市场供气价格;管输天然气开通运营后,在购进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年购气量达1000万立方米以上时,管输天然气单位成本可实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大幅度降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是不现实的。
记者:请问张科长,政府和价格管理部门下一步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规范车用天然气价格管理?
张科长:发展车用天然气项目是净化环境、建设绿色城市的一项利民工程,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作过批示。特别自中孚公司在我市城区供应车用压缩天然气以来,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和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我们也一直把解决处理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我们的己任,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中孚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行调查,并对该公司的成本进行了初步监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兼顾供应双方利益的原则,做好制定车用天然气价格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督促经营企业加紧运作,争取早日实现正常管输供气,满足市场供应。据了解,目前,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下,中孚公司已与中石油达成协议,于明年5月实现管输供气,并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管输价格。同时,中孚公司也采取切实措施,尽可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于近期做出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降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5元降至3.60元。为兼顾双方利益和承受能力,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车用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目前的价格水平条件下,我们的意见是在管输天然气开通运营前,维持现行价格,再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