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患于未“燃”,保障群众用气安全?
一要用好“透视镜”,完善法律强监管。当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一些违则无相对应的罚则,且关于不同职能部门的燃气安全责任未进行明确。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涉及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完善促进监管的全覆盖,为燃气行业严明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提升燃气企业准入门槛,设置燃气企业淘汰退出机制,构筑“可进可退”的行业优胜劣汰法则,促进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的逐步向好。
二要用好“多棱镜”,共担责任筑防线。燃气安全监管涉及住建、城管、应急、市监、交通、商务等多部门和各级属地政府,以及燃气企业、餐饮企业、居民用户等,任何一方责任的缺失将导致整个燃气安全监管链条的断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好监督检查、执法处罚等手段,倒逼各责任方积极担责尽责,从而建立起部门监管聚合力、属地管理筑防线、企业主体控源头、居民用户齐响应的燃气安全链条。
三要用好“凸透镜”,整合企业促规范。解决燃气企业“小散乱”最直接的方式是推动企业整合。以“一城一企”规模化经营为方向,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管理优的液化气企业,对当地相关企业整合重组,成立新公司,设置统一充装站,优化供应站点和配送站点,以规范化制度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车辆、统一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安检标准、统一热线电话、统一服务标准,促进随瓶安检和入户安检的有效落地。
四要用好“显微镜”,排查隐患防风险。隐患排查是确保燃气安全的重要一环。然而,流于形式的走马观花式检查、掩耳盗铃式合格、查而不改式问责、弄虚作假式整改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各方对燃气使用情况的判断。因此,要从真查真改上下功夫,用“显微镜”式工作作风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升隐患排查质效。
五要用好“放大镜”,安全宣教强意识。纵观近些年的燃气安全事故,很多是因用户使用端出现问题而引发。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淡薄、燃气安全常识了解不够、燃气设施操作不当、燃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弱等,加剧了普通的燃气事件向燃气安全事故的扩大,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燃气安全宣传覆盖面,打通燃气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有效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以案为鉴,增强居民对燃气安全的敬畏之心。
六要用好“望远镜”,科技赋能利长远。推动燃气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燃气安全使用水平,还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要全面提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监管中的应用,大力推进瓶装液化气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全流程跟踪管理,实现燃气安全监管透明化、可视化。要加大燃气设施设备研发力度,提高智能化水平,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解决当前燃气安全运行中的短板,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