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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评:用好地下空间,赋能城市发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3  来源:南方网  浏览次数:1601
 为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潜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围绕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健全用地供应政策体系、规范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完善产权管理4个方面,从国家层面提出了缓解城市土地资源供需紧张、拓展城市空间的政策措施。

  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土地空间。从用途分类来看,主要有地下停车、地下商业、地下轨道交通、地下人防设施、地下仓储、地下管线等利用形式。与地上建设相比,地下空间具有多层次利用性等优势,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以拓展城市空间,赋能城市更新,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有效缓解“大城市病”,促进资源集约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进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近年来,我国地下空间开发蓬勃发展,以地铁为主导的地下轨道交通、以综合管廊为主导的地下市政设施和地下停车、地下商业等快速崛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呈现规模发展态势。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规划统筹难度大、供应政策不完备、监管机制不顺畅和开发利用底数不清等问题,亟需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布局,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发展结构。

  立足当前需要,着眼长远发展,《意见》是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任务书”“路线图”。《意见》从国家层面明确总体开发利用要求和若干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方面,《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重要遵循;在健全用地供应政策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准入要求、供应方式和地价支持等政策措施,有助于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底线要求,处理好已设立用益物权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在规范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规范许可管理、优化许可程序等政策措施,有助于提高地下空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在完善产权管理方面,《意见》进一步强化不动产产权管理,有助于平等保护各类地下空间产权主体合法权益。

  用好地下空间,赋能城市发展。新征程上,落实好《意见》,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开发利用,让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开发利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扩大、开发利用过程更加安全、国土空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就一定能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空间支撑和更充足的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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