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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446
 黔东南府办发〔2024〕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东南州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黔府办发〔2024〕8)精神,加快全州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管理,提升安全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道燃气普及水平,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加快融入全省天然气“一张网”,构建安全、稳定、绿色、高效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到2025年,县(市)城区及工业园区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气;2027年,重点乡镇、重点景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全覆盖;推进16个县(市)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建设,全州城镇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60%以上,凯里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其他县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50%以上,争取燃气管道向有条件的部分重点村寨延伸。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2024年开工建设黎平至从江(洛香)、福泉至炉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建成投运凯里至丹寨、从江(洛香)至榕江天然气管道项目;2025年建成凯里至黄平、黎平至从江(洛香)、福泉至炉山天然气管道项目;2026年开工建设三都至丹寨天然气管道项目,力争2027年建成投运。完成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133.7公里,实现天然气多气源供应保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集团,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加快城镇燃气管网项目建设,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城镇燃气管网向尚未接通管道天然气的10个县城区、7个园区延伸,推进16个县(市)高层建筑燃气管道建设,完成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374公里。其中,2024年城镇管网新建94公里,2025年底前全州县(市)城区、工业园区和西江、镇远等重点景区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气,争取燃气管道向有条件的部分重点村寨延伸。(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实施天然气储备能力保障工程。构建天然气应急储备保障体系,2026年底前开工建设凯里(麻江)储气调峰站,2027年底前开工建设东部片区(岑巩)储气调峰站、南部片区(从江洛贯)储气调峰站,实现全州储气能力4300万立方米的目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满足本行政区域日均5天以上需求量、城镇燃气企业满足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能源集团,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与能源企业合作,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工程。推进与能源企业合作,整合资源加快完善天然气管道建设,构建多气源保供体系;加快推进全州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推进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延伸覆盖,全面实施天然气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融入全省天然气“一张网”,不断提升天然气保供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2027年完成融入省网工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健全完善燃气行业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管理服务提升工程。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安全生产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化整合,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依法依规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整合,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普及化;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集中整治成效,夯实燃气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到2027年,燃气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燃气安全共管、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局、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实施气源建设提升工程。实施页岩气“富矿精开”,积极推动岑巩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快推进丹寨县页岩气勘查,探索探采一体化方式,力争2027年实现页岩气试采。(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完善天然气管道建设,积极融入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加强统筹规划,通过合作融资等方式,加快完成“县县通”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并投运;加强调度会商,推动贵州天然气管网公司及时开工建设福泉至炉山天然气管道;加快谋划对接三都至丹寨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及时启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做好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推动完善天然气管道网络,融入全省天然气“一张网”。(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城镇管网建设和行业治理,推动城镇燃气健康安全发展。围绕2025年底前全州城区、工业园区和西江、镇远景区接通管道天然气的目标,督促企业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加强施工管理监督,做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燃气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具体办法,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合同履约情况差、供应保障能力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达标的城镇燃气特许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清退。支持有能力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取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小散弱”经营主体,形成部门管理高效,企业运行规范的行业秩序。实施城镇燃气安全生命线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燃气设施运维管理安全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提升智能化监测和风险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州司法局、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动能源企业合作,加快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与贵州能源集团等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合作推进“县县通”、凯里至铜仁支线管道、福泉至炉山、三都至丹寨天然气长输管道融入全省“一张网”。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整合全州城镇燃气资源,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通过合作向银行融资等方式谋划建设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全面提升燃气保供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开发页岩气资源,力争“探转采”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州能源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燃气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强化统筹安排,推行联合审批,缩短办理周期,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合理使用土地指标,保障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四化”等产业基金等资金支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多渠道保障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人行黔东南州分行、州税务局)

(六)健全天然气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城镇燃气价格监管。全面落实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加强城镇燃气价格监管,严谨科学制定城镇燃气销售价格,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监测体系,强化预警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同时,积极争取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促进天然气量足价优。(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建立州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建设方案推进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和县(市)要细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按期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压实全链条工作责任,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安全监管,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城镇燃气和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强化管道保护和安全用气宣传,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稳定的能源运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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