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气瓶准入关口。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对于新购置气瓶,充装单位要将气瓶信息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后,方可赋码和充装作业,强化源头治理。
切实加强气瓶本质安全管理。对充装单位实行燃气气瓶充装一瓶一码,信息化管理严格检查,确保充装编码可追溯唯一性。通过查看充装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录入并补充完善所有在档瓶装气体用户姓名及联系方式,落实气瓶充装实名登记制度,确保气瓶流向可查。开展“僵尸气瓶”注销制度检查,对超过2年无充装记录且无法召回的或超期报废的气瓶,责令由充装单位申请注销。
提升燃气气瓶充装管理水平。根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基本条件以及气瓶检查、充装、贮存和检验等基本管理要求,宣传发放《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合规管理手册》,以图文相结合的形式,指导燃气气瓶充装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充装作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查处气瓶充装重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综合优势,对发现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翻新瓶以及使用“口袋码”违规充装等行为的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从重处罚;对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制度严格检查,切实解决当前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前后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办燃气气瓶违法违规案件。
积极推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规模化整合。有效运用执法监管手段,对设备老化严重、从业人员素质差、管理水平低、信息化建设落后、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充装单位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范化运营,切实提升瓶装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