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分别对青海甘河中油燃气有限公司、海鑫油气站、西宁市运输有限公司(南川东路加气站)和百寿康养中心等21家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五金店销售的部分燃气软管不符合相关标准,个别餐饮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有超储存、软管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督促城中区、甘河园区对各自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气场所开展持续动态监管,对涉及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信息数据再复核、再完善,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燃气用具及时督促更换,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较大、未及时整改的企业或用气场所,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强化震慑效力,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