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忻州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全市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按照山西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管道燃气主体整合改革,全面提升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推动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实施企业退出机制,减少企业主体数量,推行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管理,实现城镇燃气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目标。
(一)严格经营许可审批。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全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结束,原则上不再对新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除外),鼓励现有燃气经营企业以重组整合等形式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城规字〔2022〕17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核发、延续)审批。
(二)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组织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按照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要求,对本辖区管道燃气企业开展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三)推动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依规推动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化整合,要以气源有保障、资金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度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通过临时托管、并购、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整合一批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同时,加快气源“点供”改管输的改造力度,杜绝槽车直供等违法行为,提升气源保障能力。
(四)实施企业退出机制。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定期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管道燃气临时接管库企业进行接管,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对于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由属地政府责令停止经营,并由属地政府选择管道燃气临时接管库企业进行临时接管,以解决接管至整合完成期间的用户保供事宜;对于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属地政府依法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并由属地政府选择管道燃气临时接管库企业进行临时接管,以解决接管至整合完成期间的用户保供事宜;对于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时为合格的,以市场化方式逐步推动整合工作。
(五)强化风险管控。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针对实施整合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对策略,明确应对流程、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妥善处置整合改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整合模式
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本区域整合改革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实现“一县(市、区)一企”管道燃气经营管理模式。鼓励相邻县(市、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通过并购、转让、托管、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开展区域内管道燃气企业整合。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依据市级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实施主体、完成时限、工作要求、风险防控预案等内容,方案由属地县级政府印发执行并抄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市城管局 )。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11月)。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按照本地实施方案要求,有序开展标准化评定、不良企业退出以及企业整合工作,逐步减少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推动全市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认真总结整合改革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高度重视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对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资金落实、工作保障、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整合重组,确保整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采取调度通报、督促检查、提醒建议等措施,统筹推动整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合改革进展滞后、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相关县(市、区)和单位及时予以重点约谈督办。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统筹兼顾整合改革相关工作,将管道燃气主体整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充分兼顾保障中小企业利益,确保整合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营造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