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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赴陕西开展明查暗访 燃气存在安全隐患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1799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二十二组在陕西省开展了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行动,重点查看了燃气安全问题。

  随机抽查沿街商铺 燃气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西安市的一个城中村,沿着主干道行走能看到很多流动摊贩和沿街商铺,检查组随机进行了走访检查。

  在这里,大多数商家日常生产经营使用的是液化石油气。可调式减压阀,在这条街上使用情况普遍。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调压器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调压器的设定状态,调压器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应被封固。可调式减压阀随意调整压力可能会导致管道接口处漏气或者软管直接脱落、爆裂,发生燃气泄漏,也可能出现脱火、回火等燃烧不充分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目前已经禁止使用。而合格的不可调式减压阀的压力按照国家标准额定设置,并且产品包装上有生产许可证号,使用安全。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燃气专家 赵喜存:从厂家生产出来,压力就是设定好的,和燃气具是匹配的。如果它是可调节的,用户自己可以调节把这个压力升高,增大火力,增大通气量,那有可能调的超过灶具的额定压力,燃气有可能泄漏。

  由于液化气钢瓶使用门槛低并具有高流动性,其配件的使用情况通常比较混乱。专家发现,一些软管被缠绕在钢瓶上,还有的甚至浸泡在水中。

  根据相关要求,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且不得有接口。而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专家发现许多商户使用的软管明显超过了2米,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专家介绍,在使用过程中,软管内是会存留一些液化气的,如果软管长度过长,不仅会对软管有腐蚀作用,还会存在燃气泄漏的风险。同时,燃气软管过长,软管连接部位也容易出现松动掉落的情况,从而引发燃气泄漏。随后,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给了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属地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办。

  燃气安全监管不严 隐患排查不到位

  在检查过程中,专家发现除了钢瓶配件未达到使用标准,整体的用气环境也同样令人担忧。

  在西安市的这条街道,沿街商铺的楼上就是居民住宅,燃气安全就显得更加重要,检查组专家随机进行了抽查。

  专家组发现,商铺整体用气环境存在隐患,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也不规范。

  检查组随机走访的二十多家店铺中,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极低,仅有一家店铺安装了泄漏报警装置。而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装置根本不是用于检测液化气泄漏的报警器。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专家 赵喜存:你这报警器也不对,是甲烷的报警器。你自己买的甲烷的,用液化气或者丙烷的都可以。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由于它的密度比空气大,因此报警器应该安装在离地约30厘米的高度,才能确保有效运行。然而,现场的报警器高度已经超过1.5米,即使安装了正确的报警器,也相当于形同虚设。

  据了解,商户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由液化石油气企业负责配送的,企业的送气人员是和用户接触最多的人员,他们又是否告知用户哪些燃气配件符合安全标准,哪些应避免使用,检查组的专家对送气人员随机进行了抽查。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专家 赵喜存:你这得有固定钢瓶的装置,不能不固定,不固定钢瓶摔倒了。通风也不合适,通风太小。

  送气工:固定我边上打几个螺丝,弄个绳绑一下。调压阀、胶管这些标准,街道都没执行,人家也不换。你说不合规,但都是这样弄。人家想换了,才可以换。

  根据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专家要求送气工出示供气协议。协议中明确写着,配送人员需定期进行入户检查,并提醒用户采取有效的安全用气措施。据核实,送气人员既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也没有履行提醒的职责。

  现场查处的问题隐患,检查组及时移交给了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属地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查办,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表示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会立行立改,推动实现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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