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
燃气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晋教安稳函〔2024〕2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教职工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燃气,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24〕61号)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校园燃气使用安全。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讲座。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邀请属地燃气企业或相关专家走进校园,通过燃气安全知识宣讲、互动交流等形式,普及燃气的基础知识、使用注意事项、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及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等内容,拓展师生燃气安全知识,发挥带动和辐射传播作用。
(二)建立燃气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燃气事故初期处置与疏散方案,确保发生燃气事故后及时疏散。要定期与属地燃气企业联合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家庭燃气安全用气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单、家庭燃气安全自查清单、致广大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关阀行动”,提醒学生家长对燃气使用灶具、连接燃管、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自查,用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提升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达到“普及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的效果。
(四)开展学校燃气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前期燃气安全排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食堂、校内住户等使用燃气的安全排查,完善整治台账。要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发放省燃气专班编制的《燃气安全应知应会手册》和《燃气安全明白卡》,组织开展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燃气隐患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传效果。
(二)积极协调,合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属地燃气安全主管部门、燃气公司沟通协调,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三)注重归纳,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市和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4年1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
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处 李建军
电 话:7676448 13753494040
邮 箱:lijianjun@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