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公共安全风险点。”1月22日,安徽省人大代表宗洪博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将商业配套的天然气管网建设纳入规划设计必要条件。
宗洪博表示,为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个省份及地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然而在“瓶改管”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多方面的阻碍和困难。
“主要是开发单位在建设初期为节约建设成本,仅配套建设居民燃气设施,导致商业燃气用户在后期接入气源管道时,存在施工难度大、费用高、协调难等问题。”宗洪博表示,很多餐饮用户因为这些问题,在实际开店中退而求其次,选择液化石油气,“目前省内各地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尚未明确要求配套商业燃气。”
为此,宗洪博建议,新建商品房、回迁小区等住宅用地内的商业建筑和商服、综合用地内的商业建筑,应由设计单位规划配套燃气管道建设方案,作为工程规划设计的必要条件,规划部门将其列为必要审查内容。